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会上签署第55号主席令。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上午10时30分,全场起立,高唱国歌。吴邦国宣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