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商报报道称, 作为世界汽车第一产销大国,我国2011年民用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汽车报废量超过400万辆,预计2020年报废量将超过1400万辆。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涉及安全环保和资源利用,2001年国务院就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办法,标志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但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规划处处长陈跃红指出,回收拆解法规和强制报废标准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回收拆解的市场准入制度亟须健全。例如,法规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需要,并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回收拆解企业的效益。
据悉,长期以来,由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采取粗放式经营,从而导致该行业技术手段落后,作业流程不规范,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水平低。另外,报废厂不按规定交售报废车辆,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汽车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不仅对正规的回收拆解企业造成了冲击,扰乱了回收拆解的正常秩序。更重要的是,给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带来了严重隐患。